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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司法局在律师事务所中推行党务助理制度,律师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6年3月30日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fcls.cn/
长宁区司法局党委历来重视律师党建工作。近年来,局党委从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从解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人力资源入手,探索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推行党务助理制度,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目前,区规模较大的律所党支部逐渐形成了“支部书记抓要务、党务助理干事务”的工作格局,律师党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从“无”到“有”,形成一支初具规模的党务助理队伍  开展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党建工作者队伍。从以往长期的工作经验来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他们在树立威信、业务领先、党建工作争取行政支持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由于其业务繁忙,客观上投入党务工作的时间不多、精力也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党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局党委通过多次调研,决定在全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推行党务助理制度,并形成律师党务助理选拔培养机制。根据规定,原则上党员人数20人以上的党支部,必须配备党务助理(党员人数相对较少的党支部如有需要也可配备)。党务助理由支委会提名、支部大会通过后由律师助理或行政人员中的优秀党员兼任。主要职责是协助书记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开展党支部的基础建设;协助书记开展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内选举等基础党务工作。目前,区14个律师事务所独立党支部中已有11个党支部配备了党务助理。   二、从“不会”到“会”,培养一支基本功扎实的党务助理队伍  选拔出的党务助理,有些是从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有些是长期从事在行政岗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大多缺少必需的党务工作知识和党建工作经验。鉴于这一情况,司法局党委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党务助理培训制度,根据支部书记、党务助理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确保每季度完成一次的专题培训。二是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向。党务助理侧重于党务基础知识、实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党支部书记则侧重于提高带队能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三是建立良好的上下沟通渠道。通过电子邮箱,建立党务助理的联系组,以群发电子邮件或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布置工作任务,传授党务知识。经过一年多来的系统培训,目前长宁区律师党务助理均能较好地掌握党的基础知识,较为熟练地完成党建基础性、事务性工作。  三、从“被动”到“主动”,炼就一支能干肯干的党务助理队伍  为更好地调动党务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化“被动”为“主动”,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投身于党务工作。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从关心、凝聚、考核、激励四个方面着手,努力打造一支战斗力强、责任心重、乐于奉献的党务助理队伍。一是落实谈心制度。一方面定期与党务助理交流谈心,随时了解他们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努力帮助解决其思想困惑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另一方面及时与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进行沟通,强化其对党务助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二是落实走访慰问制度。逢年过节,局领导都要带队走访律师事务所,慰问基层党务工作者。三是落实考核激励制度。考虑到党务助理均为兼职这一实际情况,局党委建立了一套相对科学规范、操作简便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指标集,并在每年底根据党务助理完善指标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和精神鼓励。四是落实推优评优制度。局党委每两年举办一次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助理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党支部书记或党务助理,推荐其参评区“两新”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目前长宁区司法局已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律师事务所党务助理队伍,部分律师事务所也有了自己的党建特色品牌:如新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新华热线”、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网上组织生活”等,党务助理正在我区律师党建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来源: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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