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1363666220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保障性住房
文章列表

经适房需去“经”留“济” 解决滞销问题

2015年7月30日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fcls.cn/
近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 
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宁等城市拟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轨”,逐渐减少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规模。 
    想不到,一段时间前还被寄予“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厚望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步入寒冬,竟然需要考虑生死存亡的问题了。此时,我们需要厘清,当前经适房出现的问题,到底是个性的还是共性的,到底是政策出了问题还是操作有了偏差? 
    诚然,当前个别地市经济适用房出现了滞销,但我们应该看到,就全国而言,经适房还是广受欢迎的,也就是说,问题并不是共性的。而且,我们不应该忽视一个现实,这些受到市民冷落的经适房,大多存在着“价格偏高、位置偏远、配套偏缺”的“三偏现象”。正是“三偏”的存在,导致了市民的购买欲望下降。 
    “三偏”产生的根源在哪里?这可能还得归结于土地财政。在目前地方财政构成中,土地收入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把最好的地块用来开发商品房,而把经适房建到城市边缘区域,故有“经适房边缘化”化一说。而且,财政在运作上一直趋于“惜投”的状况,配套严重不足,而且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导致在目前商品房降价的现实下,失去了价格优势。这一点,早在2005年5月,就有媒体报道,成都各大楼盘销售处人满为患,可位于成都市南郊一处经济适用房的售楼处却是门庭冷落。一位销售员表示:“项目离城区较远,周边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加上户型偏大,本来够条件的人就少,当然来看来买的人就少了。” 
    这一事实下,我们凭什么把责任归咎于政策,凭什么否定经济适用房的存在价值?毕竟这是多方调研论证的结果,这寄托着无数“寒士”的希望,而且这也已经被写入了“国务院24号文”。 
    如何解决经济适用房滞销的问题,这需要相关方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当前最重要的是去“经”留“济”。 
    所谓“经”是“经济利益”的意思,即不要奢望从经济适用房身上谋利。所谓“济”则是“惠济民生”的意思,公权应该将其视之为民生工程,不但不从中谋利,反而加大财政配套力度,从而让经适房不被边缘化,具有比较优势。倘能如此,相信经适房必定会迎冬怒放,走出无人问津的尴尬。以此视之,公权对待经适房的态度,不仅不能停建,反而应是大建,从而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国家福利,感受到发展温暖。(


来源: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有哪些?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怎么写?
  • 2.《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12月1日施行
  • 3.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范本
  • 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 5.北京公租房申请审核办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