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航头镇结合实际,制定《2015年航头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办法》,通过加强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
《办法》明确检查考核对象为各村、事业单位、镇属公司、非常设机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检查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项目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廉政风险防控和制度执行情况、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等内容,同时将检查考核和执行廉洁自律相结合,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办法》要求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总体评价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严肃追究问责,切实做到查而有纠、防止纠而复生。
来源: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