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1363666220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买卖
文章列表

新《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出台

2016年2月25日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fcls.cn/
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使用,司法部制定了新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于2010年1月4日签发了司法部令第120号予以发布,决定该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1995年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6号)同时废止。新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事务所使用名称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名称的构成和命名规则,调整了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命名方式,取消了目前在名称中使用“律师集团”、“律师联盟”的不规范做法,建立了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制度,对律师事务所名称的使用与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来源: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房改房能不能出售?房改房出售的条件有哪些?
  • 2.2019年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吗?买经济适用住房税金要交多少?
  • 3.安置房详细介绍
  • 4.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查分析
  • 5.安置房能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