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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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渗水物业公司就能破门而入吗?

2015年7月30日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fcls.cn/
问:前天我外出旅游回来后发现家里的门有被撬开过的痕迹,并且被换了一把锁,我以为失窃了,就找到物业公司,他们说上周我外出时家里水阀坏了,水渗到楼下,他们又联系不上我,不得已只好把门给撬开关上了水阀,他们愿意支付我重装门锁的费用。虽然他们给我道歉了,但我觉得家里被撬开心里不是滋味,再说水阀坏了也不是我的责任,我能不能起诉物业公司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
答:一般而言,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在履行管理、维修等职责与个别业主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如果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的行为,是为全体或多数业主的利益必须实施的行为,在物业公司尽了努力仍无法避免个别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个别业主应当给予配合、提供方便。个别业主在配合、提供方便过程中受到的损害,其他受益的业主应给予合理的补偿,所以,物业公司在实施救火、救人等紧急行为(包括紧急维修)时相关业主有配合、提供方便的义务。
    物业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关键看物业公司撬开门维修水阀的行为是不是必须实施。如果水阀坏了造成的渗水很严重,不及时维修的话,会造成楼下邻居的财产损害,在其它方式都不能制止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得已而撬开门维修水阀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当然,物业公司应当注意尽量减少你的损失)。如果渗水并不严重,完全可以等你回家后再维修,或者物业公司可以不撬开业主的门有其它的方式可以制止渗漏,那么物业公司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来源: 松江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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